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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调整高职高专学费标准

2013-09-03

湖北高职高专学费调整

住空调房每年要多交住宿费

今秋开学起,湖北省刚刚升入高职高专的新生,将按新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大学生住进装上空调的宿舍,也将首次缴纳“空调房住宿费”。

8月5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鄂价费规〔2013〕109号),从2013年秋季开始,部分公办学校学费将调整。其中,公办高职高专的学生学费标准上调25%。据悉,这是13年来,此类学校收费标准的首次上调。部属本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校、独立举办的高职院校和高专学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即6500元)。本科院校中的专科一般专业按本校本科一般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今年秋季开学后,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

对安(增)装空调的高校学生宿舍,在现行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单人间480元,双人间240元,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学生使用空调发生的电费,按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负担。

由于省厅文件到达时间在我院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后,通知书上印制的为原学费标准,因此给新生的缴费造成一定的不便。新生若不能一次交清学费,可以先按通知书上的学费标准缴纳,余下的稍后补齐。

调整学费-省厅文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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