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有关纪律的
通 知
各区、镇、办事处党委、纪委、镇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根据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有关规定,现就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
三、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单位同事、同学等亲戚以外人员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
四、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作好表率,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7-9月“升学宴”、“谢师宴”高峰期这个重要时间,加强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各地、各单位落实纪律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中共潜江市纪委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