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江市纪委
关于重申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严禁党员干部“带彩”娱乐。
各地各部门要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及时提醒,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纠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坚持以身示范、从我做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执纪监督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市纪委将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全力营造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