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培育作风新常态,引领社会新风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日前,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并强调“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花卉盆景、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严禁以任何名义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不得工作日午餐饮酒等;
5.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6.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
7.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9.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或“带彩”娱乐活动;
10.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报销费用。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特别是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要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要以上率下、以上督下,“一把手”要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监督管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财经纪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有重点地组织对所辖范围的监督检查。要强化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
(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