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游戏设计竞赛的通知
游戏是学前儿童的基本活动,游戏可以为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提供最优条件。树立正确的游戏观,掌握指导各类游戏的具体方法和技巧是对每一位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要求。为了增强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学生的职业意识,激发她们学习专业课程的积极性,提高她们将游戏理论与各类游戏指导技能相结合的能力,特举办此次竞赛活动。
参赛对象:基础部幼师三年级学生,04级、05级学前教育专业全体学生。
参赛内容:
(1)创造性游戏(角色游戏、结构游戏、表演游戏)
(2)有规则游戏(智力游戏、体育游戏、音乐游戏)
参赛形式:
1、以班为单位参赛。
2、每班推选两名同学指导游戏,一人负责组织、指导创造性游戏,另一人负责组织指导有规则游戏,班上其他同学分两组配合游戏活动的开展。
3、竞赛分组织游戏和现场问答两部分。其中组织游戏得分占85%,回答评委提问得分占15%。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
参赛要求:各参赛班务必于12月9日前将本班游戏教案上报教心教研室。望各班积极准备,发挥最好水平。
比赛时间:12月16日(星期五)晚6:30
比赛地点:学院大礼堂
3003新葡官方网站 教育系
2005年12月5日
附:评分标准
3003新葡官方网站首届幼儿游戏活动设计竞赛评分标准
1、游戏内容符合特定年龄段幼儿实际发展水平,选材适当,趣味性强。1分
2、游戏目标明确。能从幼儿认知、能力、情感的最近发展区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要求。2分
3、游戏准备充分,满足幼儿游戏需要。场地布置合理化,便于幼儿开展活动;材料丰富,一物多用。体现科学性和因地制宜原则。1分
4、游戏组织规范。教师教态大方自然,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语言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指导方法灵活,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2.5分
5、游戏效果良好。师幼关系和谐,充分体现教师主导和幼儿主体,活动中多方互动效果明显,幼儿参与性强。能较好完成预期游戏目标。2分
6、答辨中论点正确,说理充分,能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进行阐释,条理清晰,语言准确、规范。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