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
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进一步总结推广社科普及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丰富社科普及内容,促进社科普及事业创新发展,组织开展第二届“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推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回乡宣讲志愿服务”团队。
二、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运用新理念、新载体、新举措,在品牌创建、平台打造、阵地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社科普及案例,案例内容充分体现时代性、突出群众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价值,对于社科普及事业营造新声势、服务新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
三、征集条件
(一)导向正确。申报单位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申报案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形式新颖。申报案例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引导社科普及路径创新,探索“互联网+”模式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开拓社科普及工作新阵地。
(三)成效明显。申报案例受众面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普及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在推动全省社科普及创新发展中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价值。
四、推选方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对开展的社科普及创新案例进行梳理,认真填写《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经市州社科联或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省社科联。
(二)专家评审。省社科联组织相关社科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
(三)宣传推广。“湖北十佳社科普及创新案例”在全省社科系统进行通报,并向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印发全省相关单位学习交流。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各申报单位将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十佳案例+市州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邮箱hbssklkpb@yeah.net。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省社科联。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45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 系 人:曾智
联系电话:027-87271858、18802717955
附件:《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社科普及创新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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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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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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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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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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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创新性工作思路、创新性工作措施,取得创新性工作成效,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相关活动方案及资料图片可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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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亮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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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反 响 |
(包括领导批示、媒体报道、推广情况等) |
单位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州社科联或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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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案例概述可加附页;2.相关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提交。